三级警督为中国公安系统中高级警官的警衔,相当于中央部委局的副职、秘书长,相当于省市自治区的党委、政府4套班子的副职和秘书长,相当于副地级城市的党委、政府4套班子的副职,相当于央企行政、党务一把手,相当于普通部队的副军长级军。
三级警督是什么级别
同等级别的还有中央部委副司正职干部、央企行政、党务一把手、普通部队副军级军;同等级别的还有普通部队的副军长级军。此外,警督是警衔的第三等级,共有三级,分别是: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三级警督在职务上属于处(局)级副职、科(局)级正职或科(局)级副职。
三级警督的职责如下:
负责公安工作的组织、管理和指导。
通常担任市局、省厅等单位的领导职务。
做好所辖设备的运行维护,巡查检查,并详实做好相应记录。
按设备保养手册和设备说明书制订保养计划建议,并按计划安排、实施保养工作、确保保养实现率及保养效果达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