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闰之(1048年-1093年),北宋时期女诗人,苏轼的第二任妻子。她是眉州青神县(今四川眉山市青神县)人,出生于名门望族,父亲王方是文彦博平定侬智高时军中判官,也是苏轼恩师。

王闰之介绍

王闰之幼年时便与苏轼结识,对其一见钟情。及长,在父亲主持下与苏轼成亲。在苏轼困顿时,她一直陪伴着他,默默支持着丈夫的事业和追求。王闰之为人忠厚,性格柔顺,在丈夫出狱被贬官之后,她一直守护着他,替他抚养子女。她用贤淑和宽容守护着家庭的幸福。
苏轼和王闰之育有两子一女。元丰七年(1084年),苏轼的长子苏迈赴韶州任宁远主簿,苏轼命其将幼子苏过带走。然而,苏轼与王闰之的独生女却因病夭折,这给两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。此后,王闰之在无尽的思念中度过余生。
在苏轼因“乌台诗案”被贬官之后,王闰之并没有离开他,而是选择陪伴他赴黄州。在黄州,生活困顿,她辛勤劳作,协助苏轼耕作田地,饲养家禽,以此维持家庭生计。王闰之对丈夫的爱和理解给予了苏轼极大的支持和鼓励。在她的支持下,苏轼得以在困境中坚持创作,并逐渐成为文学巨匠。